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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文件

2019年6月南京市江北新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1 15:45:35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务管理暨规范办学

“校务”即学校事务,涉及到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本次督导与社会事业局综合办财务部门联合督导。重点从学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学校财务队伍建设、学校制度建设、校务公开及规范办学等方面进行督导。

一、督导时间:2019年6月

二、督导内容:

1.学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2.“一主两翼”建设及依法治校情况;

3.学校人事、招生、收费等校务公开情况;

4.财务队伍建设情况;

5.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6.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情况。

三、督导流程:

1.访谈校长。了解校长对该校办学方向与目标的思考,学校制定学期(本学期、下学期)工作计划的总体思路,学校各项制度建设落实情况,校务管理中成效明显变化起积极导向的典型案例。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等方面情况。学校落实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新区管社〔2019〕134 号)的做法。 (学校提供电子稿)

2.查阅资料。了解相关工作实施情况。

(1)学校行政会会议记录;

(2)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记录;

(3)学校教代会材料;

(4)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记录,其他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管理材料;

(5)学校校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学校有没有形成《制度汇编》,包括学校教师的考勤管理、教师培训和例会的管理、教师的病事假管理、对学生的违规违纪的管理、校园管理、家长会制度管理、档案管理等等;上述制度的修改完善情况;

(6)校务公开方面,学校人事、招生、收费等校务公开材料,学校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及公开材料

3.观察课堂与校园,看看师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

(1)巡查课堂(可根据需要另调看相关记录作为补充)。教职工对考勤(签到)制度执行情况,老师上课有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上课有没有接打手机、有没有不备课上课现象,听课有没有按照学校规定听足课时。

(2)巡查办公室。各项制度是否上墙,学校的各个室的管理制度,包括各室工作人员到岗到位,进一步了解学校对各个室的管理情况。

4.访谈财务人员,了解财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完成学校财务人员登记表)

5.义务教育学校10 种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见宁新区管社〔2019〕134 号文件)

6.校务管理满意度调查。

7.向学校领导进行反馈,肯定成效、提出整改建议。

四、督导要求:

1.学校准备校务管理方面汇报材料(电子稿纸质稿)。

2.配合做好校务管理的问卷,教师参加比例为15%-20%(100人以上的学校按20%,高于100人的按15%)

3.通知财务人员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4.义务教育学校10种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学校要自评。

5.责任督学督评后及时上报江北新区教育督导钉钉平台。

6.近期正是招生时期,责任督学的手机24小时开机并及时接听,因工作等原因未能及时接听的,要及时回复。

7.本次督导与财务部门联合督导,第二责任督学要做好协调工作。确定好督导时间要及时通知责任区督学、综合办财务人员。学校联络员及时通知学校主要领导并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五、附件:

1.学校财务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学校填写)

2.校务管理和制度建设调查问卷(教师卷)

3.综合办财务督导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4.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印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1:

 

学校财务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学校名称:                                              2019.6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学位)


何时参加何种组织


专业技术名称


专业技术职称


评聘时间


从事财务工作时间


在本校工作时间


会计岗位


编制


是否享受中层待遇


聘用制待遇






 

 

 

附件4:         

 

综合办财务督导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杨宗银(孙道华)

58155607

13952001827

戴安明(王家寅)

58155607

13913902465

陈秀玲(邰友圣)

58696532

13912905919

周畅雩(朱海芳、郭业仓)

58155471

15062264340

 

 

 

 

附件2:

校务管理调查问卷

【教师卷】

 

学校名称:                                   2019年6月

序号

          

满意

比较满意

不太满意

不满意

1

您对学校办学目标、学校工作计划满意吗?





2

您校教师对学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满意吗?





3

学校的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

学校收费管理、后勤管理满意吗?





5

重大决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干部经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6

您对学校执行市区规范招生、平行分班要求满意吗?





7

领导经常听取师生、家长、社区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设,不断改进工作。





8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党群关系得到改善。





9

教职工思想稳定、工作积极性高。充满正能量。





10

您觉得家长及社会对学校办学满意吗?





 

 

 

 

 

 

 

关于印发《江北新区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 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 《江北新区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新区管社〔2019134 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深入持续开展全省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突出问题和社会高度关注的学校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社会事业局制定了《江北新区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江北新区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9  年5 月23

 

 

 

 

 

 

 

 

 

江北新区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十三届省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南京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宁教中〔2019〕15 号),江北新区将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重点

为有效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焦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义务教育专项治理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及南京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将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10 种违规办学行为。

(一)违规招生入学

1.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2.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

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3.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

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4.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

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5.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6.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 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 次的。

7.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8.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9.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治理措施

本次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立足源头治理,聚焦痛点问题,强化标本兼治,严格执纪问责,以期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明显,即: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和同步招生全覆盖,依规依标考试与教学全覆盖,均衡分班和规范收费全覆盖,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过重负担明显缓解,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为我区中小学校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站稳人民立场,压实治理责任。开展专项治理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管行风的意识,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站在政治建设高度扛起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社会事业局将坚持属地化管理,主动承担起规范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监督网络,强化督促检查。建立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化督查网络。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100%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社会事业局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今年督政和督学的首要任务,督促和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社会事业局分别于6月份和9月份组织开展两次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市教育局在抓好学校违规办学情况面上巡查的同时,分别于 7 月份和 9 月份组织开展两次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的督导检查。

(三)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将作为2019 年江北新区学校领导履职考核、学校发展综合评估等的重要指标。社会事业局将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本区域内的违规事件,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和内涵建设项目或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让违规者付出成本和代价,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四)发挥教师作用,推进家校协同。教师是依法实施教育教学的主体力量,也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推动力量。各校要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要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要采取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等各种方式,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五)增加资源供给,提供优质服务。为配合此次专项治理,社会事业局将在市教育局统一部署下,实施“金陵微校”名师公益空中课堂,整合建成覆盖全区的中小学优质课程资源供给平台和学生个性化、智能化学习平台,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实施江北新区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内涵建设加快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针对薄弱环节,不断加大教育服务和教育资源供给,满足广大百姓需要。深入推进小学“弹性离校”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后活动。推动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义务教育学校启动招生工作后,要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六)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好省教育厅研发建设的 “阳光办学监管服务平台”(简称“阳光办学平台”)和“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实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查处、自查整改、责任督学记录、督查报告,定期发布督查整改、批评问责通报、专项治理专报等。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分工明确、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员)聘任、行业组织建立和“党建+”、“星级评选”等创建活动。

三、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段。上半年(4 月份至7 月底)围绕15 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下半年(8 月中旬至12 月中旬)围绕610 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 5 10 日前)

社会事业局制订出台2019年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宣传学习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拟制下发江北新区《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明确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任务分工的通知》,部署专项治理任务。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抽调人员成立专项治理办公室,开展相关工作;将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实施步骤和相关要求传达到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相关人员。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江北新区违规办学专项治理方案,认真解读治理相关政策和细则,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 5 30 日前)

社会事业局按照专项治理第1至第5条的治理重点和要求,对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各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订出台《南京江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方案》,公布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明确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等。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

各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公办学校要主动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联系沟通并告知入学政策,民办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的学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的 20%。社会事业局在抓好全区面上专项治理巡查的同时,将组织专项督查。5 月下旬,以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为重点,局领导将分组带队前往各校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新区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于 5 月 27 日前报市教育局。

(三)督查问责阶段(2019 8 15 日前)

各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社会事业局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组织开展督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地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社会事业局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传省级阳光办学平台。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学校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区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

社会事业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撤消省市内涵建设项目及支持资金,削减当年招生计划;对校长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 年12 月30 日前)

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每所学校针对治理的 10 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社会事业局加强审核汇总,形成区域性治理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接受省、市对各区(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建立配套政策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区域范围内校长、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的定期交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娄勤俭书记两个坚决批示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我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破解学生负担重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际行动。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定打攻坚战的决心,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社会事业局成立江北新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办。各校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研制本校集中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硬化治理措施,周密部署安排。主动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破立并举。各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做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切实提高学校竞争力,真正使专项治理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 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舆论导向。社会事业局、学校要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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